来源: 钱生禄问答网
2024-05-20 11:48:30

“城市驿站”温暖了一座城

        为了让更多的发展成果惠及于民,2023年以来,德兴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为抓手,投入1478.64万元人民币,分别在新老城区的银井公园、法治广场、景园公园、德兴二小、五亩田、女儿路上段、女儿路下段、金桂园旁分别兴建了8个钢结构现代化风格的“城市驿站”,由市文旅集团负责运营,并于2024年春节前投入使用。

        每个“城市驿站”有卫生间,并安装了空调、冰箱、电磁炉、冷热水取水口、医疗箱、扫码雨伞、共享充电、免费Wi-Fi等生活设施,同时还设置了便民智能储物区、智能学习书吧和便民咨询窗口。

        市文旅集团负责人介绍,8个“城市驿站”分别依托各自区位优势,科学布局站内功能。如文苑驿站依托其位于教育园区的优势,设置了趣味空间、有声读书空间,可以吸引学生在此休憩、探索、学习,满足学生及市民学习知识需求,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文明风尚;金桂园城市驿站依托其位于凤凰湖景区的优势,设置了管理室、母婴室、公共卫生间、第三卫生间、提供便民服务、宣讲活动、健康服务等。

        一个个驿站虽不大,但里面的功能设施却充满了温暖,不断提升着德兴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邵德初 占文捷)

永不“退伍”的排头兵——记“第八届上饶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丁贵选

  今年高考、初中学考期间,总有一群穿着迷彩服的身影,活跃在铅山一中、铅山二中、明德小学等各个考点外,他们在上饶市“第八届上饶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丁贵选的带领下,布置安全通道、设置隔离带、维持入口秩序,严阵以待为考生护航。这些身影都是铅山县新长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的队员,这已经是他们连续第5年为中高考助力保障。

  丁贵选是一名退役军人。退伍后,他以“给更多的退役军人创造就业岗位”为初心,创办了“铅山县剑锋户外拓展中心”,公司从只有2名核心人员,艰苦奋斗发展至今,员工已有48人,其中42人为退役军人,并成立了新长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

  多年来,丁贵选带着这支志愿服务队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将自己的身影覆盖到铅山的每个角落,为家乡发光发热。

  2020年鄱阳抗洪防汛期,丁贵选带领公司的20余名退役军人,第一时间响应号召,跟随人武部奔赴抗洪大堤。巡坝、填沙袋、扛沙袋……8天时间、500多袋沙袋,他带头冲锋,24小时随时待命,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回来后,他主动请命,组织民兵自训,并组成教官团队,担任2020年度准新兵的役前训练教官,将抗洪所见所闻融入训练过程,极大提高了准新兵的训练热情。因表现突出,丁贵选被铅山县人民武装部任命为民兵连连长。

  2021年底铅山县突发新冠疫情,丁贵选又积极响应号召成立志愿队伍,集合19名队员,带领他们前往各处核酸检测点。对居民进行体温监测,行程码、健康码查询,入户登记摸排,维持核酸检测点秩序,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政策……饿了,就跟着大家一起匆匆对付两口盒饭;累了,就随地躺下休息一会儿。在他的带领下,志愿团队成为铅山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2022年10月,正值国庆,鹅湖镇突发山火,丁贵选再次积极响应救援工作,马不停蹄地对员工发起号召,带领人员奔赴现场,投入到防火隔离带的建构工作中……

  小到社区便民清洁打扫、社区义务劳动,大到大型抢险救灾号召,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只要有需要,每一次都能听到他响亮的应答声:“到!”

 

上饶中院发布今年第8期诚信黑榜 8人上榜

  八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上黑榜

  (失信人信息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本报讯 彭科华 孙劼 记者贺巍报道:近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布今年第8期诚信黑榜,对8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

  第8期诚信黑榜标的额最大的是广信区失信被执行人张浩与申请执行人梅宇鑫合同纠纷一案,广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张浩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梅宇鑫向广信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信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20日立案执行,案件标的额为17万元及逾期利息,被执行人张浩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张浩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横峰县失信被执行人杨柱林与申请执行人弋阳县福鑫水泥制品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横峰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杨柱林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弋阳县福鑫水泥制品厂向横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横峰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19日立案恢复执行,涉案标的额为15.3292万元,被执行人杨柱林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杨柱林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铅山县失信被执行人孔令冬与申请执行人熊丹民间借贷一案,铅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孔令冬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熊丹向铅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铅山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15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90000元,被执行人孔令冬至今尚未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孔令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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