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章汉夫问答网
2024-05-17 15:22:47

荷家村有支“兵哥志愿服务队”

  当好村中“小喇叭”。通过“树下聊”“板凳会”和上门入户等形式,利用村民组聊天群掌握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并把这些大家的关注点融入宣讲内容中,让群众愿意听、听得懂、有收获。志愿服务队运用一个个鲜活的基层群众案例,将党的二十大精神、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优抚政策与退役军人的具体生活联系起来,让宣讲更生动,也更接地气。还为退伍老兵“送书上门”,送去党的二十大相关的辅导读物和笔记本,确保宣讲到位。结合党的建设、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民生工程等各项工作,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村中入脑入心、落地落实。

  当好村民“和事佬”。志愿服务队化身“调解员”,围绕“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化解村民相关矛盾,以“小问题不出院落、大问题不出村”为原则,准确了解村内矛盾纠纷信息,及时发现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矛盾纠纷调解服务活动,切实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化解在院落、消化在村,以“微调解”促进村子“大和谐”。 

  当好群众“服务员”。结合文明实践工作,实施百姓“点单”、实践站“派单”、志愿者“接单”、群众“评单”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打通对接渠道,为群众提供定制服务。志愿服务队结合村民需求提供“延时”服务,给退役军人家庭子女辅导作业,开展“送教上门”行动;每周末对村内开展夜间巡逻2小时,捍卫一方安宁;走进学校,开展防溺水宣讲,增强孩子们的安全意识;创新“代购”服务,帮助腿脚不便退役军人、孤寡老人购买生活必需品,促使荷家村民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程晓丽)

广信区妇幼保健院持续推进惠民实事项目

  本报讯 记者黄珠慧子报道:近年来,广信区妇幼保健院以保障母婴安全工作为核心,以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为重点,免费提供“两癌筛查”“产前筛查”等一系列惠民服务,不断把惠民实事做实、做细,搭建起百姓健康桥梁。4月1日起,该院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民生事实安排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为全区孕产妇免费提供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

  “我现在怀孕12周了,一直在广信区妇幼保健院做常规产前检查,之前在医院公众号上看到免费产前筛查的推送信息,今天特地来做。”4月3日,“准妈妈”叶柯手拿检查单,从B超室出来,她告诉记者:“我很幸运,赶上了好时候,既做了检查,又减轻家庭经济负担。而且医院也很负责,从进门开始,就有工作人员给我引导,医生很专业,检查完了还嘱咐我一些注意事项。”据悉,产前筛查是指怀孕9—13+6周血清学筛查和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怀孕11—14周的B超NT筛查、怀孕16—24周和30—40周的胎儿六大畸形超声波常规检查。该院孕产保健科科长游霞表示,产前筛查可以有效防控出生缺陷发生,尤其是对于临床常见的一些致残、致愚缺陷的防控具有深远意义。游霞说:“今后医院将以‘应筛尽筛、应检尽检’为目标,重点加强优生优育科普宣传,提高老百姓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姜雅康的孩子在医院出生不久,便在该院新生儿疾病筛查室进行了免费检查,“宝宝通过检查一切健康,我们做父母的很高兴,这里要感谢国家的好政策和医院医生的专业服务,让我们老百姓得了实惠。”姜雅康如是说。“新生儿遗传代谢病,是指有代谢功能缺陷的一类疾病,也是新生儿常见的一种出生缺陷,如不及早发现和治疗,将让儿童受到一系列不可逆的脑损伤及多脏器损害,致残甚至致死,因此要尽可能在婴儿期发现这些疾病并进行早期干预治疗,让孩子尽可能过上和正常人一样的生活。”儿童保健部主任余成爱介绍:“它包括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听力筛查等8项。凡在我院出生的新生儿,医护人员都会建议家长给宝宝做筛查,越早发现,越早治疗,这样也不影响孩子以后的发育成长。”

  作为“两癌”免费检查的具体实施单位,广信区妇幼保健院积极谋划、科学布局,周密部署,成立“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与协调,制定详细项目实施方案,并抽调精兵强将组建专业检查团队,配齐软、硬件设施设备,为圆满完成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提供有力保障。该院工会主席方国英说:“为提高‘两癌’免费检查知晓率,医院充分利用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以及采取张贴挂图、发放手册等传统宣传方式,对免费检查的意义及内容进行了广泛宣传。并采取健康宣传进社区、进乡镇等实地走访的方式,面对面宣传,引导符合项目条件的妇女积极主动参与检查。”截至目前,广信区妇幼保健院已经累计完成“两癌”免费检查人数16151人。

  目前,广信区妇幼保健院各项惠民项目正在如火如荼地持续开展,该院专职副书记王金红表示,下一步,医院还将为辖区内适龄女生提供HPV疫苗接种服务,让更多群众充分感受到民生实事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以高水平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需要,遵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格局,以“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为目标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2023年6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决定》已于2023年8月25日公布施行。修改后的法规表述更加精准,职责分工更加合理,监督检查责任更加明确,建房申请流程更加简洁便民。12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饶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已按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上饶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类型的噪声污染,落实管理主体,制定行为规范,明确法律责任,为我市噪声污染防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要做好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必须下足‘绣花’功夫,对条例草案逐条逐句逐字斟酌、研究。同时,还要注重倾听群众的意见,了解群众所思所盼。”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建新介绍。

每一部地方性法规的诞生,背后都是一段漫长的雕琢之旅。

在《上饶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深入多地开展立法调研,对征求、收集的基层意见和建议,逐条梳理、反复研究。把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既保障社会生产经营有序,又兼顾人民群众生活安宁。

《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制定出台前,全国没有一部专门规范农民建房的法律法规可供借鉴。从法规框架到具体的每一个条款,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最终制定出全国第一部规范农民建房的地方性法规,我市农村违规建房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支撑。多年来,我市制定的法规数量位居全省各设区市前列,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新思路新举措,确保制定出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良法,以高水平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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