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郑义问答网
2024-05-20 15:35:26

人行道信号灯不亮 交警及时维修

  本报记者 郑欢

  市民反映    

  8月14日上午,市民周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称,位于饶城庆丰路与茶圣路交叉口的两处人行道信号灯不亮,市民过街全靠“猜”,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处理。

  记者跑腿

  当天下午3点,记者来到现场看到,该路口是一个十字型路口,共设有12个人行道信号灯,其中,位于江西医专第一附属医院附近的两处人行道信号灯并未亮起,一直处于“黑屏”状态。在现场,记者观察发现,没有信号灯的指示,许多行人在路口犹豫该何时过马路。一部分行人通过观察车辆行驶状况或机动车信号灯顺利通行;还有部分行人边看边走,走到中途发现车辆开始行驶,只能赶紧小跑过马路,有的甚至被迫在车流中停下来。

  “这个路口是我每天的必经之路,没有信号灯的指示特别不方便,每次都是看别人走了,就跟着大家一起走,过街时提心吊胆的,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处理一下。”家住天集信江明珠小区的居民王先生告诉记者,因为该路口周边有医院和多个居民区,车流量和人流量都比较大,人行横道信号指示灯的作用特别重要,“这两个人行道信号灯已经不亮一个多星期了,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安排工作人员前来维修。”

  帮办结果

  “我们会尽快安排人员前往检修,将不亮的人行道信号灯恢复正常,同时还会加大对辖区信号灯的巡查力度。”随后,记者将市民的诉求反映给了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的一名工作人员,对方表示。

上泸镇:“光盘行动”引领乡村“新食尚”

  “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中午时分,前来食堂就餐的干部职工络绎不绝。大家有序排队,按需取餐。上泸镇机关食堂不断加强餐饮生产、服务全过程管理,每一环节都实行定岗定责,从对食品的采购、加工到取餐环节都采取了相应措施,从源头上减少了浪费。此外,食堂还建立了备菜补充机制,在菜品制作环节根据当天用餐人数备菜,对菜品的实时余量进行调整,将用餐余量有效地控制到最小。在做好节约粮食、自我约束的同时,上泸镇干部还纷纷走进该镇的大、小餐馆,向前来就餐的群众发放宣传单,让节约粮食的文明新风吹遍乡村的每个角落。

  “我建议你们点‘半份菜’,在品尝到不同菜品的同时也避免了浪费。”上泸镇一餐馆王老板笑着提醒食客。为反对铺张浪费,王老板告诉笔者,店内菜品推出了餐厅“小份”选项,用餐时段,“小份菜”销售额远大于一般分量菜品,“‘小份菜’既可以节约餐饮企业的采购成本,同时也为顾客提供经济实惠的餐饮体验,对于店内‘小份菜’‘小份饭’的出现,就餐消费者多持肯定态度。”

  (陈炜)

上饶中院发布今年第8期诚信黑榜 8人上榜

  八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上黑榜

  (失信人信息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本报讯 彭科华 孙劼 记者贺巍报道:近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布今年第8期诚信黑榜,对8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

  第8期诚信黑榜标的额最大的是广信区失信被执行人张浩与申请执行人梅宇鑫合同纠纷一案,广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张浩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梅宇鑫向广信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信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20日立案执行,案件标的额为17万元及逾期利息,被执行人张浩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张浩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横峰县失信被执行人杨柱林与申请执行人弋阳县福鑫水泥制品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横峰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杨柱林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弋阳县福鑫水泥制品厂向横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横峰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19日立案恢复执行,涉案标的额为15.3292万元,被执行人杨柱林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杨柱林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铅山县失信被执行人孔令冬与申请执行人熊丹民间借贷一案,铅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孔令冬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熊丹向铅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铅山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15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90000元,被执行人孔令冬至今尚未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孔令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发布于:上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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